昨天有一个新闻还是比较重要的,70家重量级影视公司、行业协会以及视频平台联合发布了一个声明。主要是针对一些影视自媒体、up主们,他们制作的一些短视频,截取了影视作品,他们这么做未必获得了授权,这是一种侵权行为。对影视作品进行剪辑、切条、搬运、传播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。
既然声明已经出来了。以后可能会针对一些继续传播影视作品的自媒体打官司。个人和公司斗是属于较弱的一方。这些影视公司都是上市公司,不差钱。这时候就要掂量掂量了。穷不跟富斗,别被人告得倾家荡产。估计这些自媒体会收敛些。
很多人知道,阳光一直非常喜欢看电影解说的。几分钟就能看完一部电影解说,等于这部电影过了一段。
影视解说,会让一些电影没有神秘感,然后别人知道剧情了。就不再去看电影,我估计这些影视平台是这么想的。
现在这些视频播放平台都是高价购买的电影版权,如果轻易被你解说了。没有一点神秘感,要是解说的好,别人还会去搜索一下电影看看,要是解说的不好,就没人看你解说的电影了。这对于视频平台是不利的。
况且,大部分流量都被这些电影解说自媒体吸引过去了。平台方成了一个内容供应平台。没有收获到实质的利益。
每个人的观影感觉是不一样的。一部电影有人看了会产生共鸣,他觉得是好电影。另外一些人看了无感,也不能说电影不好。这些影视自媒体容易带节奏。还是让他本人去观看电影,这样得出的观感最真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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